问:“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昆明煊弘财务答:”
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规定:十九、关于新建的房屋如何征税?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日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二、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上述是【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的文章,想了解更多公司注册相关内容,请在搜索框内输入搜索或及时咨询煊弘财务在线财税顾问
昆明煊弘财务—专注工商企业财税10年,煊弘财务(www.kmxhcs.com)提供工商注册、财务服务(代理记账)、社保服务、商标服务、审计验资等创业公司需要的服务内容。
搜索“昆明煊弘财务”,前往煊弘财务官网,即可获得您所关心的财税疑难问题的专业解答!
服务周到、贴心
客户满意度高达98.51%
1对1专属顾问
全天24小时随时沟通
正规流程
方便、安全更可靠
强大售后的团队
优质的服务让你无后顾之忧
客户所有资料严格保密
保护每一个客户资料防止泄漏
Copyright © 2016 - 2024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昆明煊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kmxhcs.com” 版权所有
工业和信息化部 滇ICP备19006177号-1 网站地图 站点地图
kmxhcs 始终坚持“诚信优先,稳步发展”,打造云南专业诚信财务服务平台【一贯反对弄虚作假、恶意广告】
版权声明:本网站所刊内容未经本网站及作者本人许可,不得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等,违者本网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本网站所用文字图片,部分可能来源于公共网络或者素材网站,凡图文未署名者均为原始状况,但作者发现后可告知认领,我们仍会及时署名或依照作者本人意愿处理,如未及时联系本站,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