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老板用自己的房租对公司进行投资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时间:2023-01-01 23:37 来源:昆明煊弘财务 作者:昆明代理记账 点击:次
问:“老板用自己的房租对公司进行投资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昆明煊弘财务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自然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免征增值税的。但应注意的是,这里的“物品”是指有形动产。而房屋属于不动产。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投资不动产应视为有偿转让不动产的行为,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所以,贵公司的老板将自己名下的办公楼进行投资应按上述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上述是【老板用自己的房租对公司进行投资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文章,想了解更多公司注册相关内容,请在搜索框内输入搜索或及时咨询煊弘财务在线财税顾问 昆明煊弘财务—专注工商企业财税10年,煊弘财务(www.kmxhcs.com)提供工商注册、财务服务(代理记账)、社保服务、商标服务、审计验资等创业公司需要的服务内容。 搜索“昆明煊弘财务”,前往煊弘财务官网,即可获得您所关心的财税疑难问题的专业解答!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