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清缴】个人出租房屋收入需不需要个税汇算清缴?
时间:2023-03-13 18:55 来源:昆明煊弘财务 作者:昆明代理记账 点击:次
问:”个人出租房屋收入需不需要个税汇算清缴?“ 昆明煊弘财务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中仅有两个所得年终是需要汇算清缴的:1、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2、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除此之外,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所以,您取得房屋的租赁所得不属于汇算清缴的范围。“ 上述是【个人出租房屋收入需不需要个税汇算清缴?】的文章,想了解更多公司注册相关内容,请在搜索框内输入搜索或及时咨询煊弘财务在线财税顾问 昆明煊弘财务—专注工商企业财税10年,煊弘财务(www.kmxhcs.com)提供工商注册、财务服务(代理记账)、社保服务、商标服务、审计验资等创业公司需要的服务内容。 搜索“昆明煊弘财务”,前往煊弘财务官网,即可获得您所关心的财税疑难问题的专业解答!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