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没有抵扣进项的设备是否可以享受简易计税?
时间:2023-09-12 11:44 来源:昆明煊弘财务 作者:昆明代理记账 点击:次
问:“转让没有抵扣进项的设备是否可以享受简易计税?” 昆明煊弘财务答:“根据财税[2009]9号及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应注意的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前提条件是该固定资产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的范围,而不是所有未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转让时那可以按简易计税。”
上述是【转让没有抵扣进项的设备是否可以享受简易计税?】的文章,想了解更多公司注册相关内容,请在搜索框内输入搜索或及时咨询煊弘财务在线财税顾问 昆明煊弘财务—专注工商企业财税10年,煊弘财务(www.kmxhcs.com)提供工商注册、财务服务(代理记账)、社保服务、商标服务、审计验资等创业公司需要的服务内容。 搜索“昆明煊弘财务”,前往煊弘财务官网,即可获得您所关心的财税疑难问题的专业解答!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