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企业购入苗木经栽培后再销售能否作为自产农产品享受免税?
时间:2023-12-07 10:47 来源:昆明煊弘财务 作者:昆明代理记账 点击:次
问:“企业购入苗木经栽培后再销售能否作为自产农产品享受免税?” 昆明煊弘财务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其中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贵公司购入苗木栽培后销售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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