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采用“一次性奖金”的政策是否一定比并入“综合所得”有利!
时间:2023-12-21 23:15 来源:昆明煊弘财务 作者:昆明代理记账 点击:次
问:“采用“一次性奖金”的政策是否一定比并入“综合所得”有利!” 昆明煊弘财务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第30号公告规定,在2027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公告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但请各位注意的是,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不一定就比并入综合所得计算个税要优惠!政策的延续只是给大家多了一种计算的选择。所以,大家取得一年的收入后用两种方法重新计算一下个税,如果发现并入综合所得更优惠,则在明年综合所得汇缴时可更改年终奖的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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