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如果销售方已经失联,或者破产、注销,无法取得发票企业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时间:2024-01-25 11:57 来源:昆明煊弘财务 作者:昆明代理记账 点击:次
问:”如果销售方已经失联,或者破产、注销,无法取得发票企业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昆明煊弘财务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十四条规定:
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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