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代理记账】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问题
时间:2020-06-25 15:29 来源:昆明煊弘财务 作者: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点击:次
公司购买了一辆小汽车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但是对于很多朋友而言在入账计提折旧时,折旧年限怎么选择呢?下面昆明煊弘财务就给大家说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问题: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对于公司固定资产折旧的明文规定,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会计准则上要求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会计自己预估这东西能用多少年就折多少年,税法对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也有自己一套规定,从规定里可以发现都是写的“最低 x 年”。
因此,建议会计在实操中,在税法最低年限的基础上去预估年限,避免税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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