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代理记账】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
时间:2021-06-09 23:39 来源:昆明煊弘财务 作者:昆明代理记账 点击:次
问:“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 昆明煊弘财务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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