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三流不一致的专票可以抵扣增值税吗?
时间:2021-06-13 21:16 来源:昆明煊弘财务 作者:昆明代理记账 点击:次
问:"在日常企业经营过程中三流不一致的专票可以抵扣增值税吗?“ 昆明煊弘财务答:”首先先给大家说说什么是三流一致: 三流一致”指的是货物,资金和发票的流动指向同一法律主体。 在增值税应税服务和应税服务的情况下,货物流可以被解释为劳务流和服务流。增值税实务中所说的“三流”,是指货物流、资金流、发票流。 接下来说说三流不一致专票是否可以抵扣的问题?给大家举三个案例
案例一
答复
参考 建筑集团企业乙与某房地产开发企业甲签订了建筑施工合同,后建筑集团企业乙授权旗下的子公司丙进行施工建设,并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款项也结算到丙公司对公账户。 截止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甲已经取得了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亿元,税额5400万元。 请问: 三流中合同流跟发票流、资金流不一致,5400万元的增值税甲方能否允许抵扣?
答复
参考 某分公司购进一批商品,取得专用发票,由于分公司资金问题,由总公司来统一付款。 请问: 资金流跟发票流不一致了,能否抵扣增值税
答复
参考二
参考三 上述是【三流不一致的专票可以抵扣增值税吗?】的文章,想了解更多公司注册相关内容,请在搜索框内输入搜索或及时咨询煊弘财务在线财税顾问 昆明煊弘财务—专注工商企业财税10年,煊弘财务(www.kmxhcs.com)提供工商注册、财务服务(代理记账)、社保服务、商标服务、审计验资等创业公司需要的服务内容。 搜索“昆明煊弘财务”,前往煊弘财务官网,即可获得您所关心的财税疑难问题的专业解答!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