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支付电费取得的收据是否可以作为抵税凭证?
时间:2022-09-18 21:29 来源:昆明煊弘财务 作者:昆明代理记账 点击:次
问:"企业支付电费取得的收据是否可以作为抵税凭证?" 昆明煊弘财务:“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上述是【企业支付电费取得的收据是否可以作为抵税凭证?】的文章,想了解更多公司注册相关内容,请在搜索框内输入搜索或及时咨询煊弘财务在线财税顾问 昆明煊弘财务—专注工商企业财税10年,煊弘财务(www.kmxhcs.com)提供工商注册、财务服务(代理记账)、社保服务、商标服务、审计验资等创业公司需要的服务内容 搜索“昆明煊弘财务”,前往煊弘财务官网,即可获得您所关心的财税疑难问题的专业解答!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