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关于增值税起征点有什么规定?
时间:2020-11-30 22:18 来源:昆明煊弘财务 作者:昆明代理记账 点击:次
问:“关于增值税起征点有什么规定?” 昆明煊弘财务答:“增值税起征点,仍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执行。即: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无论是此前对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2-3万元(季度6-9万元)免征增值税的规定,还是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从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至10万元(季度由9万元提高到30万元),并没有调整增值税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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